11 2,蒸汽凝结水回收和利用11,2,1。本条是对蒸汽凝结水回收的具体规定.1.设计中必须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节能方面的政策和法令,凝结水回收率应达到60。80、2 凡是用蒸汽间接加热而产生的凝结水 除被加热介质有毒,如氧化物液体等,或者有强腐蚀性的溶液外,应尽可能加以回收,对于有可能被污染的凝结水,应设置水质监督测量装置。经处理后方可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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