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 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湖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和 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 2020、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湖州市中心城市、包括中心城区和南浔城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 进行各项建设、除应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各类专业技术规范要求外。必须遵守本规定 危房翻建 临时建设。农民建房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各县所在城镇及其他建制镇可参照执行,第三条.湖州中心城市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已经上报批准的。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详细规划未经批准的 按分区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