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及组织3,3、1、本条规定了管道工程验收的逻辑顺序只能从小到大,从具体到整体。反之则认为违反验收程序、视为验收无效 3、3、2 分项工程为基础的验收单位、验收主 客两方必须是具体工程的负责人,除非职责兼任,高层级管理人员不能替代基层人员进行工程验收。此规定旨在确定质量验收由具体到整体.由基层到高层,按照职责对称的组织模式.第3 3 3,3,3 4条进一步体现了此含义。3 3,3.3,3、4,按照职责对称原则,分部。子分部,工程由工程总监和业主,施工单位的项目级负责人验收,由于分部 子分部,工程属于建设工程中比较大的验收事项,作为项目级别的负责人理应参与验收事宜、设计单位负责人参与验收,旨在从设计角度对管道分部工程进行验证性考察,以发现设计功能性和结构性方面的问题.使工程验收更具可靠性 管道工程作为具有独立功能的单位。子单位、工程时,其验收程序更应如此 3、3 5,本条规定了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和验收程序,由于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的双方主体是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承包合同的权利义务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负责,亦应对建设单位负责 因此分包单位对承建的工程进行检验时.总包单位应参加,检验合格后,分包单位应将工程的有关资料移交总包单位,待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验收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将分包单位纳入自己的管理体系、作为体系的一部分,总承包商对施工记录的任何施工单位人员签字负有责任,反过来这些签字也代表了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的验收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