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结构胶粘剂4。1.一般规定4、1、1,工程结构加固用的结构胶,应按胶接基材的不同,分为混凝土用胶。结构钢用胶、砌体用胶和木材用胶等 每种胶还应按其现场固化条件的不同 划分为室温固化型,低温固化型和高湿面.或水下。固化型等三种类型结构胶,必要时。尚应根据使用环境的不同 区分为普通结构胶.耐温结构胶和耐介质腐蚀结构胶等.安全性鉴定时.应分别进行取样、检验与评定。4。1.2.室温固化型结构胶的使用说明书,应按下列规定标明其最高使用温度类别。其相应的合格评定标准由本章各节作出规定.1.类适用的温度范围为.45。60 2,类适用的温度范围为 45,95,3.类适用的温度范围为,45,125,4、1。3 工程结构用的结构胶粘剂,其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用于既有建筑物加固时,宜为30年、2。当用于新建工程,包括新建工程的加固改造。时应为50年、3 当结构胶到达设计使用年限时,若其胶粘能力经鉴定未发现有明显退化者,允许适当延长其使用年限,但延长的年限须由鉴定机构通过检测。会同建筑产权人共同确定,4,1。4,经安全性鉴定合格的结构胶.凡被发现有改变粘料.固化剂,改性剂、添加剂,颜料、填料.载体 配合比、制造工艺.固化条件等情况时.均应将该胶粘剂视为未经鉴定的胶粘剂。4。1、5,申请安全性鉴定时,应随同研制报告提供有标题 编号和日期的使用说明书,说明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结构胶的基本化学组成和载体类型,2。配制说明,包括组分,配比,加料顺序 配胶时必需的环境控制及配好的结构胶适用期,可操作时间.3。推荐的基材表面处理方法及其详细说明。4.胶粘剂施工环境控制。5,涂布或压注工艺操作及要求的详细说明。6。固化程序.包括典型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各参数极限值的说明。7,储存要求及储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