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178、93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施日期.1994年2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气候区划标准,的通知建标、1993。462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的.建筑气候区划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起施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三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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