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178,93条文说明前言.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第2630号文的通知要求 由建设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178 93,经建设部1993年7月5日以建标,1993。462号文批准发布,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施工、科研 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气候区划标准,编制组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编制标准 规范条文说明的统一要求.按,建筑气候区划标准.的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条文说明 供国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建筑气候区划标准,国标管理组、邮编100044、北京车公庄大街19号.本条文说明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印刷.仅供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本标准时使用,不得外传和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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