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水处理设备及系统10、1,原水预处理及循环冷却水处理10,1.1、原水处理系统设计应根据全部可利用水源水量.水质全分析资料,水源变化规律确定,原水处理设备出力、处理方式、设施选型与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的有关规定,10.1。2。当冷却水系统内和凝汽器水侧有生物生长,腐蚀或结垢的可能时 防垢处理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GB,T、50050的有关规定,10。2 锅炉补给水处理10,2、1,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处理系统出力不应小于热力系统中全部余热锅炉最大蒸发量的10,2、水箱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清水箱总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最大1台余热锅炉2h额定蒸发量的要求,同时应满足单台水处理设备反洗或清洗1次的用水量要求,2、中间水箱的总有效容积宜为每套水处理设备5min储水量且不小于2m3.母管制系统宜为水处理设备15min.30min储水量 3、除盐,软化,水箱总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最大1台余热锅炉2h的最大蒸发量 10 2,2.锅炉补给水处理车间可布置在主厂房内 10、3、给水,炉水校正处理及热力系统汽水取样10。3,1.给水、炉水校正处理系统宜选择在线取样.在线分析.在线监测及自动加药装置.并应设置手动取样装置、10 3、2.热力系统应设置汽水取样器,汽水取样器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汽水取样器宜布置在余热锅炉附近.并应便于运行操作人员取样及通行,2,露天布置锅炉汽水取样器应有防雨 防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