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 of fire、communication、and。command,systemGB,50313 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日期.2013年03月14日实施日期 2013年10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13,2013。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 1.1。2.3,5、4,2,1、1、2、3,4.2。2、1.4,3,1.1、5,6。7.4,4,3.1 2、4 5,5、11 1,1.5,11 2 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00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3月14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在原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00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总结了我国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方面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 采纳了在消防实战中证明先进 有效的新技术.新装备 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的修订是为了适应重特大火灾.灾害事故及突发事件不断增加的形势。提高公安消防部队快速反应 跨区域救援。统一指挥,有效处置的能力、按照国家应急指挥体系的要求。紧跟科学技术的发展而进行的 本规范修订后,增加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技术构成的子系统。完善了火警受理和调度指抨流程。规定了消防指挥决策支持等灭火救援实战应用的功能.明确了便于实施和操作的系统设备配备表.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系统技术构成、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要求.子系统功能及其设计要求、系统的基础环境要求 系统通用设备和软件要求、系统设备配置要求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修改意见和相关资料奇至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邮政编码,11003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新疆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防火研究所 东北建筑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 吕欣驰,陈剑.张春华,马恒 朱春玲,程绍伟 盛建国。马青波.周炜。何华 丰国炳、楼兰,陈昕。乔雅平 陈春东。李宏文,成彦。主要审查人。金京涛。武冰梅、张昊,潘刚,张小萍,张文才.马玉发,冉平.刘传军 席永涛,吴君.李栗,王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