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消防无线通信子系统5,12,1,本条规定了消防无线通信网络的基本要求,1,本款规定了应设置独立的消防专用无线通信网。消防无线通信组网技术系统可以采用常规移动通信系统。也可以采用集群移动通信系统。公安消防队加入当地的公安集群移动通信系统时,应设置消防分调度台和一定数量的独立编队 通话组,建立灭火救援调度指挥网,2,3 这两款规定了消防无线通信子系统应能保证各级消防辖区指挥通信 4 本款规定了消防无线通信子系统具有应急通信保障能力.能够有效应对自然灾害或突发技术故障等紧急情况.5。6。这两款规定了现场协同通信的方法和要求 应在不打乱消防部队内部通信体系的前提下.保证与地方专职消防队,应急联动相关单位等灭火救援力量的联合作战协同通信.7,8,这两款规定了无线通信子系统能在特殊通信环境下、保证现场通信不间断.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在无线通信盲区,地下空间、易燃易爆现场使用的通信装备器材.5。12。2。本条规定了城市消防无线通信网的基本结构要求。城市消防无线通信网在结构上分为三个层次,即三级组网,分别应用于城市消防管区覆盖通信,消防一级网,现场指挥通信,消防二级网.灭火救援战斗通信,消防三级网 每个层次可以根据情况采用不同技术系统组网.在现场通信中。还应根据本地情况指定这三个网的网间信息沟通方法 5 12,3,本条规定了消防无线通信子系统的数据通信功能要求,消防移动数据通信主要传输灭火救援数据和图像信息,支持现场指挥子系统,消防车辆管理子系统、消防指挥决策支持子系统 消防情报管理子系统。消防图像管理子系统在火场及其他灾害事故现场上的应用,消防移动数据通信应符合公安信息通信安全有关要求、有严格的信息安全接入措施 数据通信的传输速率,误码率等技术指标也要满足灭火救援作战指挥的需求,5,12、4。本条规定了消防无线通信子系统的工作频率要求.应充分利用消防专用频率组网。根据需求积极向无线电管理部门申请背景噪声小、传输特性好 不与民用大功率发射设备同频段的民用频率 合理配置并严格管理有限的消防无线通信频率资源是消防无线通信畅通的前提条件.5、12.5.本条规定了消防无线通信子系统设备的工作环境要求,消防无线通信子系统的设计应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及相关业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周全考虑工作环境、保证无线通信设备的正常工作.5.12 6,本条规定了消防无线通信子系统的通信无线杆塔的架设要求,通信天线杆塔的设计和架设施工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