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工资福利保险 第七十三条。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 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第七十四条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第七十五条 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 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第七十六条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第七十七条、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 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第七十八条,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第七十九条。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 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