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Design。code,for,heating.ventilation.and。air。conditioning of,civil buildingsGB.50736,201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7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736。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 0.6,1 5。2.1,5、3,5.5、3、10,5,4、3.1.5、4 6。5.5,1.5 5.5、5、5.8 5.6,1.5、6、6 5,7.3、5 9、5 5,10.1,6 1,6.6。3,2 6。3,9。2。6 6 13 6,6,16,7 2 1、7 2。10。7,2.11,1。3,7、5 2,3,7,5,6,8,1,2,8.1,8 8。2 2。8,2 5,8.3,4,1,8 3,5,4、8。5、20,1,8,7 7 4,8,10,3 1,2,3、8。11。14。9。1,5、1、2。3 4.9、4 9条.款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中相应条文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月21日前,言、本规范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1章和10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室内空气设计参数 室外设计计算参数,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冷源与热源,检测与监控。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暖通空调规范编制组 地址 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清华大学。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同济大学、天津大学.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建,北京。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特灵空调系统。中国 有限公司,昆山台佳机电有限公司 安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 杭州源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丹佛斯,上海 自动控制有限公司,北京普来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际高建业有限公司 开利空调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远大空调有限公司、新疆绿色使者空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迅杰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楼宇科技、天津 有限公司.北京天正工程软件有限公司.北京鸿业同行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妥思空调设备 苏州 有限公司。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徐伟,邹瑜.徐宏庆。孙敏生。潘云钢。金丽娜 李先庭,寿炜炜。马伟骏.王国复,赵晓宇,于晓明,董重成。伍小亭.王谦.戎向阳、马友才,吴大农,张旭,朱能.狄洪发、刘鸣.孙延勋。毛红卫,王钊 阮新、贾晶 刘一民。程乃亮,叶水泉、张寒晶.朱江卫、丛旭日,杨利明,傅立新,于向阳,王舜立、邵康文,李振华 魏光远、张翯翚,郭建雄,王聪慧,张时聪、陈曦.孙峙峰。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吴元炜.吴德绳。郎四维。江亿、李娥飞 许文发.罗继杰 曹越,郑官振 钟朝安,徐明,张瑞武,毛明强.丁力行,李著萱、张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