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规划2.2。1,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应明确不同规划期城市轨道交通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发展模式和与其他交通方式的关系。提出线网规划布局以及线路和设施等用地的规划控制要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应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协调一致,2,2.2、交通需求分析应根据城市5年内的交通调查数据进行 分析应针对城市规划确定的远期和远景年限及其规划范围,并应对客流预测进行风险分析,包括弹性余量分析.2。2.3 线路的敷设和封闭方式应根据线路功能定位和运能需求 以及沿线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自然条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环境保护要求综合确定.2。2.4.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应与公共汽电车及步行.自行车交通便捷衔接 衔接设施规模应与需求相适应 并应与城市轨道交通统一规划,同期建设,2,2,5。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设施应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2 2 6,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应确定线路区间。车站,车辆基地及控制中心 主变电所等规划用地的建设控制区,2 2。7、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地界应与用地范围重叠的道路、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地下空间开发 其他大型市政工程统筹规划 同期建设或预留建设条件。2。2.8,城市轨道交通外部电源规划应纳入城市电力设施规划,2、2、9。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 线路走向应符合主导客流方向,线路运能标准应与服务水平一致,始发站早高峰小时乘客满载率不应超过70.2 主要换乘站应结合城市各级功能中心区统筹布局 3、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应与铁路客运站 机场 长途汽车客运站。城市公交枢纽等重要交通枢纽紧密衔接 统一规划.4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和设施不应超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2。2,10,系统制式选择应根据线路功能.需求特征。技术标准。敷设条件,工程造价、资源共享等要素综合分析确定、确定系统运能时.高峰小时客流最大断面平均车厢站席密度不应大于6人,m2 2 2,11,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应符合城市设计要求.保障地上与地下协调发展,2。2.12、车站出入口,风亭。集中冷站.广播电视信号设施 通信信号设施,供电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和其他设施应划定建设用地控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