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3。深水浮标法和浮杆法C.3。1。深水浮标和浮杆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深水浮标应由上,下两个浮标组成 上浮标的直径应为下浮标直径的1,4、1 5 下浮标的比重应大于水的比重 并应使上浮标在运行中能经常漂露在水面上、2,浮杆应由互相套接的两部分做成,并应能上下滑动.能根据测速垂线水深的大小调整浮杆的长度,浮杆露出水面部分应为1cm,2cm 并应在水中漂流时能稳定地直立水中,3 深水浮标和浮杆制成后、应放入水中试验,当不合要求时 可增减下浮标和浮杆下部所系重物的重量进行调整,直至符合要求为止,C。3、2.深水浮标和浮杆法测流的测速方法和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在测流断面上 下游用标志尺分设上。下两个等间距的标志断面 各个标志断面应互相平行并垂直于水流的平均流向.上.下标志断面之间的距离可取2cm。3m,2。测速垂线应与同水位级流速仪法测流的固定测速垂线数相同.当横向流速的变化较大,或者波动较大,固定的测速垂线不能控制横向流速的变化时 应适当增加测速垂线、每条测速垂线应在测速前实测水深,3 使用深水浮标测速.当水深大于0,5m时、可在相对水深0.2和0、8两处测速、当水深小于0,5m时。可在相对水深0,6处测速 测点深度的计算应为自水面至下浮标中心的距离 当使用浮杆测速时,浮杆的入水深度应为测速垂线水深的90 95、并不得接触河底,4。使用深水浮标或浮杆测速、每个测点或每条垂线应重复施测3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运行总历时不得少于20s.个别流速大的点线 不得少于10s.当少于10s时.该垂线应改用流速仪测速。2,对重复3次测速的结果,其中最长历时与最短历时之差不得超过最短历时的10。当超过10。时 应增加施测次数、并应选用其中符合上述要求的3次测速记录作为正式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