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工程交接10、0、1.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完成全部工程项目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办理交接验收手续.10 0.2,工程交接验收前 建设单位应对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进行检查。并应确认下列内容.1.施工范围和内容符合合同、设计文件规定、2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10.0、3,工程交接验收前 应核查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的下列技术文件,施工记录和报告,1,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或复验。试验报告。2,施工检查记录和试验报告 应包括下列内容,1 管道元件检查记录 2,阀门试验记录、3,安全阀校验报告 4.管道弯管加工记录.5。管道焊接检查记录 6。焊缝返修检查记录 7.管道安装记录、8 管道隐蔽工程,封闭.记录.9 管道补偿装置安装记录.10,管道支吊架安装记录 11 管道静电接地测试记录.12。磁粉检测报告 13。渗透检测报告.14 射线检测报告,15,超声检测报告.16、管道热处理报告,17 硬度检测,光谱分析及其他理化试验报告,18、安全保护装置安装检查记录.19、管道系统压力试验和泄漏性试验记录,20,管道系统吹扫与清洗记录。21、管道防腐 绝热施工检查记录 3.管道安装竣工图.设计修改文件及材料代用单。4、无损检测和焊后热处理的管道、应在管道轴测图上准确标明焊缝位置.焊缝编号,焊工代号,无损检测方法.无损检测焊缝位置,焊缝补焊位置 热处理和硬度检验的焊缝位置等.10.0,4.工程交接时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未能全部完成的工程量 在不影响安全试车的条件下.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办理工程交接手续.但遗留工程量应限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