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工程交接10,0、1。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完成全部工程项目后 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10 0 2、工程交接验收前 建设单位应对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进行检查.并应确认下列内容.1。施工范围和内容符合合同 设计文件规定.2。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10,0 3.工程交接验收前。应核查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的下列技术文件,施工记录和报告,1,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或复验.试验报告,2 施工检查记录和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管道元件检查记录,2.阀门试验记录.3、安全阀校验报告 4,管道弯管加工记录 5、管道焊接检查记录、6,焊缝返修检查记录 7,管道安装记录,8、管道隐蔽工程。封闭,记录。9,管道补偿装置安装记录。10,管道支吊架安装记录 11 管道静电接地测试记录,12。磁粉检测报告.13,渗透检测报告,14。射线检测报告,15、超声检测报告 16.管道热处理报告 17,硬度检测.光谱分析及其他理化试验报告,18.安全保护装置安装检查记录,19、管道系统压力试验和泄漏性试验记录、20 管道系统吹扫与清洗记录,21,管道防腐。绝热施工检查记录。3 管道安装竣工图。设计修改文件及材料代用单.4 无损检测和焊后热处理的管道。应在管道轴测图上准确标明焊缝位置 焊缝编号.焊工代号。无损检测方法.无损检测焊缝位置 焊缝补焊位置。热处理和硬度检验的焊缝位置等,10,0,4 工程交接时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未能全部完成的工程量,在不影响安全试车的条件下、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但遗留工程量应限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