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10.2 1,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合格.2.应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3。观感质量验收应合格、4 结构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10,1节的要求、10,2、2 当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 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可靠性要求的,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10,2,3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 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1,设计变更文件,2.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3,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证明文件.4,混凝土,灌浆料试件的性能检验报告、5。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6,预制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和安装验收记录.7、预应力筋用锚具、连接器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8。预应力筋安装 张拉的检验记录.9。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及预应力孔道灌浆记录、10。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1.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12.混凝土试件的试验报告.13、分项工程验收记录,14,结构实体检验记录、15、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16、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10 2。4,混凝土结构工程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应将所有的验收文件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