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10,2.1,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合格.2.应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3、观感质量验收应合格.4 结构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10,1节的要求,10.2.2,当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 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可靠性要求的 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10,2.3.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1、设计变更文件 2。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3 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证明文件 4。混凝土,灌浆料试件的性能检验报告,5,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 6,预制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和安装验收记录。7、预应力筋用锚具 连接器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8,预应力筋安装.张拉的检验记录。9,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及预应力孔道灌浆记录,10,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1,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12,混凝土试件的试验报告。13,分项工程验收记录,14.结构实体检验记录 15,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16。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10.2、4、混凝土结构工程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 应将所有的验收文件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