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2.预制构件9、2。1,本条对预制构件的质量提出了基本要求,对专业企业生产的预制构件,进场时应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明书,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及其他重要检验报告等。预制构件的钢筋,混凝土原材料,预应力材料 预埋件等均应参照本规范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其检验报告在预制构件进场时可不提供,但应在构件生产企业存档保留.以便需要时查阅.按规程第9,2。2条的有关规定。对于进场时不做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 质量证明文件尚应包括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关键验收记录,对总承包单位制作的预制构件.没有,进场.的验收环节.其材料和制作质量应按本规范各章的规定进行验收 对构件的验收方式为检查构件制作中的质量验收记录.9、2,2,本条规定了专业企业生产预制构件进场时的结构性能检验要求、结构性能检验通常应在构件进场时进行.但考虑检验方便,工程中多在各方参与下在预制构件生产场地进行,考虑构件特点及加载检验条件、本条仅提出了梁板类简支受弯预制构件的结构性能检验要求,其他预制构件除设计有专门要求外 进场时可不做结构性能检验.对于用于叠合板.叠合梁的梁板类受弯预制构件,叠合底板.底梁,是否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结构性能检验的方式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对多个工程共同使用的同类型预制构件、也可在多个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见证下共同委托进行结构性能检验.其结果对多个工程共同有效,本规范附录B给出了受弯预制构件的抗裂、变形及承载力性能的检验要求和检验方法.本条还对简支梁板类受弯预制构件提出了结构性能检验的简化条件、大型构件一般指跨度大于18m的构件。可靠应用经验指该单位生产的标准构件在其他工程已多次应用、如预制楼梯。预制空心板,预制双T板等 使用数量较少一般指数量在50件以内、近期完成的合格结构性能检验报告可作为可靠依据、不做结构性能检验时,尚应满足本条第3款的规定.对所有进场时不做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 可通过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代表驻厂监督生产的方式进行质量控制 此时构件进场的质量证明文件应经监督代表确认。当无驻厂监督时 预制构件进场时应对预制构件主要受力钢筋数量.规格 间距及混凝土强度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等进行实体检验.具体可按以下原则执行。1。实体检验宜采用非破损方法、也可采用破损方法、非破损方法应采用专业仪器并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2 检查数量可根据工程情况由各方商定,一般情况下,可为不超过1000个同类型预制构件为一批.每批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3 检查方法可参考本规范附录D,附录E的有关规定,对所有进场时不做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进场时的质量证明文件宜增加构件制作过程检查文件.如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预应力筋张拉记录等.9、2 3、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缺陷可按本规范第8章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判断 对于预制构件的严重缺陷及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处理方式同本规范第8。2节,第8,3节的有关规定.现场制作的预制构件应按本规范第8章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检查技术处理方案。专业企业生产的预制构件。应由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按技术方案处理 并重新检查验收、9,2。4.预制构件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等应在进场时按设计要求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避免在构件安装时发现问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9 2 5。预制构件表面的标识应清晰,可靠.以确保能够识别预制构件的 身份.并在施工全过程中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可追溯。预制构件表面的标识内容一般包括生产单位、构件型号、生产日期.质量验收标志等。如有必要,尚需通过约定标识表示构件在结构中安装的位置和方向,吊运过程中的朝向等,9、2,6.对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一般缺陷的处理原则同本规范第9.2.3条.9,2、7,本条给出的预制构件尺寸偏差和预制构件上的预留孔。预留洞 预埋件、预留插筋,键槽位置偏差的基本要求,如根据具体工程要求提出高于本条规定时 应按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执行.9 2、8,装配整体式结构中预制构件与后浇混凝土结合的界面称为结合面 具体可为粗糙面或键槽两种形式 有需要时.还应在键槽,粗糙面上配置抗剪或抗拉钢筋等,以确保结构的整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