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搬运车辆充电间,区,要求9.9.1,搬运车辆的充电间,区.可设在除危险品物流建筑外的物流建筑内或与之贴邻,有蓄电池维修功能的充电设施 宜设置为独立建筑,蓄电池充电设施可集中或分区布置,9.9 2 充电间。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充电间。区,应远离明火、高温.潮湿和人员密集作业场所。2,不得在充电间、区.内设置车辆或电池的解体 焊装等维修场地.3、物流建筑内的充电间、区,宜靠外墙布置.4。充电区不应设在上方可能有落物或因管道破裂泄漏液体的区域,5。充电间 区 的面积应根据充电形式及充电设备数量确定。6。整车充电间。区、车辆的最高点与顶板下安装的灯具及门洞上沿的间距不宜小于300mm、7、充电区净高度不应小于5m,与其他区域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m.8,充电间、区 应采用不发火地面,门窗。墙壁.顶板。棚 地面等应采用耐酸.碱、腐蚀的材料或防护涂料.9。物流建筑内的充电间应采用防火墙和楼板与其他区域隔开,通向物流建筑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10、充电间入口处宜设置人体静电释放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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