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2.施工质量验收3、2,1.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2 一般项目每项抽检的处,点 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有允许偏差要求的项目,每项抽检的点数中、不低于80,的实测值应在本规范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3。检验批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3,2、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3、2,3、分部,子分部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 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符合验收合格的规定。2.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3 2.4 防腐蚀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A的格式,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B的格式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C的格式,4。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D的格式,3.2。5 当检验批的防腐蚀工程质量不符合本规范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 应予以验收。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 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3。2.6,通过返修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严禁验收、3。2 7,凡现场抽样的性能检验及复验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