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块材衬里5,1,一般规定5、1,1 本章适用于水玻璃胶泥和树脂胶泥衬砌块材的设备,管道及管件衬里的施工质量验收,5 1、2,块材衬里工程质量的检查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1 2条的规定,5,1 3.块材的材质 规格和性能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从每次批量到货的材料中 根据设计要求按不同材质进行随机抽样检验、2 耐酸砖和耐酸耐温砖的取样.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耐酸砖,GB,T,8488和,耐酸耐温砖。JC。T,424及,铸石制品,铸石板.JC.514。1的有关规定执行、3.防腐蚀炭砖的耐酸度、体积密度,显气孔率,耐压强度,抗折强度的取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耐酸砖、GB T.8488 致密定形耐火制品.体积密度.显气孔率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GB.T 2997,耐火材料、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GB.T、5072和,耐火材料,常温抗折强度试验方法.GB T.3001的有关规定执行,4,当抽样检测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抽样复检.当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 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5、1、4,水玻璃类,树脂类主要原材料的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从每批号桶装水玻璃或树脂中、随机抽样3桶 每桶取样不少于1000g、可混合后检测。当该批号小于或等于3桶时,可随机抽样1桶 样品量不少于3000g.2.粉料应从不同粒径规格的每批号中、随机抽样3袋。每袋不少于1000g、可混合后检测,当该批号小于或等于3袋时 可随机抽样1袋、样品量不少于3000g,3、当抽样检测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 应再进行一次抽样复检,当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5.1.5、水玻璃类、树脂类材料制成品的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施工前需要检测时、水玻璃 树脂 粉料的取样数量按本规范第5、1、4条规定执行.并按确定的施工配合比制样。经养护后检测 2,当需要对已配制材料进行检测时.应随机抽样3个配料批次 每个批次的同种样块不应少于3个.水玻璃应在初凝前制样完毕 材料经养护后检测.3,当检测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抽样复检、当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