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树脂类防腐蚀工程5,1,一般规定5。1、1,本章所列树脂应包括环氧树脂 乙烯基酯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呋喃树脂和酚醛树脂,树脂类防腐蚀工程应包括下列内容,1。树脂胶料铺衬的纤维增强塑料整体面层.2,树脂稀胶泥,砂浆 细石混凝土 自流平和玻璃鳞片胶泥制作的整体面层.5.1.2。施工环境温度宜为15,30,相对湿度不宜大于80.施工环境温度低于10 时 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原材料使用时的温度 不应低于允许的施工环境温度,5 1,3 当酚醛树脂采用苯磺酰氯固化剂时,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7。5、1,4。当采用低温施工型呋喃树脂时、施工和养护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树脂砂浆整体面层的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0、5。1.5.当采用呋喃树脂或酚醛树脂进行防腐蚀施工时 在基层表面应采用环氧树脂胶料.乙烯基酯树脂胶料,不饱和聚酯树脂胶料或纤维增强塑料做隔离层.5,1.6。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前。应经试验选定适宜的施工配合比并确定施工操作方法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5 1。7,树脂类防腐蚀工程各层之间的施工间隔时间,应根据树脂的固化特性和环境条件确定。5 1.8 施工中严禁使用明火或蒸汽直接加热。5,1,9.在施工及养护期间、应采取通风。防尘。防水 防火、防曝晒等措施,5,1。10、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不得与其他工种交叉进行,5,1.11.树脂。固化剂.稀释剂等材料应密闭贮存在阴凉、干燥的通风处.纤维增强材料、粉料等材料均应防潮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