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5 1。一般规定5 1。1 本章所列树脂应包括环氧树脂,乙烯基酯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呋喃树脂和酚醛树脂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应包括下列内容,1。树脂胶料铺衬的纤维增强塑料整体面层、2 树脂稀胶泥,砂浆,细石混凝土,自流平和玻璃鳞片胶泥制作的整体面层 5.1.2。施工环境温度宜为15、30、相对湿度不宜大于80,施工环境温度低于10,时,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原材料使用时的温度.不应低于允许的施工环境温度、5 1、3。当酚醛树脂采用苯磺酰氯固化剂时,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7.5.1。4。当采用低温施工型呋喃树脂时,施工和养护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树脂砂浆整体面层的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0、5.1、5、当采用呋喃树脂或酚醛树脂进行防腐蚀施工时.在基层表面应采用环氧树脂胶料、乙烯基酯树脂胶料,不饱和聚酯树脂胶料或纤维增强塑料做隔离层.5,1、6、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前。应经试验选定适宜的施工配合比并确定施工操作方法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5、1。7,树脂类防腐蚀工程各层之间的施工间隔时间 应根据树脂的固化特性和环境条件确定.5。1 8 施工中严禁使用明火或蒸汽直接加热、5。1。9 在施工及养护期间 应采取通风。防尘,防水。防火。防曝晒等措施,5。1,10、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不得与其他工种交叉进行.5,1,11、树脂.固化剂 稀释剂等材料应密闭贮存在阴凉,干燥的通风处.纤维增强材料 粉料等材料均应防潮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