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工程交接15。0、1.建筑防腐蚀工程的交接。应包括中间交接。隐蔽工程交接和交工验收交接,15 0、2、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完成全部防腐蚀工程项目后 应办理交工验收交接手续。工程未经验收交接,不得投入生产使用、15 0.3,防腐蚀工程交接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对其进行检查和验收 并应确认下列内容。1.施工范围和内容符合合同规定,2,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3,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24的有关规定时.修补或返修的记录应纳入交工验收交接文件中.15。0 4 建筑防腐蚀工程的竣工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1.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或复验报告。2,设计变更单,材料代用单、3 基层表面处理检查记录。4 防腐蚀施工记录,5.中间交接记录、6.隐蔽工程记录。7。修补或返工记录。8,交工验收记录 15、0.5。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的基层表面预处理.隐蔽工程检查。工程中间交接和交工验收交接记录可按表15 0,5,1,表15,0。5 4填写 防腐蚀工程交工验收资料交接汇总可按表15。0 5 5填写。表15 0,5,1.混凝土基层表面预处理检查记录表15.0、5、2。钢结构基层表面预处理检查记录表15 0、5 3、隐蔽工程施工检查记录表15.0,5。4、防腐蚀工程交接报告 注。本表格适用于工程中间交接和交工交接时填用、表15.0 5。5,防腐蚀工程交工验收资料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