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灌区工程5 11。1.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5,7 1条和第5.7、2条的规定,5 11 2 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进行渠道纵横剖面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1000、2、渠道勘探以坑.孔为主、间距宜为500.1000m,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不小于5m或根据需要确定,各建筑物场地应布置钻孔,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30m,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3。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5。11,3、灌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地层岩性.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分布情况,2.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及其水文地质特征。地下水的补给、排泄.径流条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3,当采用地下水作为灌溉水源时 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水质 补给量。储存量和允许开采量.对拟建水源地的可靠性进行评价、4 初步查明地下水的水质、土壤盐渍化的类型、程度及其分布特征 5,初步确定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和地下排水模数、6,初步评价土壤改良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治土壤盐渍化、沼泽化的建议.5。11 4,灌区的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 测绘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2.进行地面物探和水文测井工作。3、勘探剖面一般应沿水文地质条件和土壤盐渍化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 勘探点,线的间距应根据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合理确定、4 进行水文地质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