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灌区工程5.11、1 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5。7。1条和第5、7。2条的规定.5 11、2,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进行渠道纵横剖面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1000。2,渠道勘探以坑,孔为主,间距宜为500,1000m.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不小于5m或根据需要确定 各建筑物场地应布置钻孔.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30m.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3,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 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5.11,3、灌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地层岩性、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分布情况。2.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及其水文地质特征,地下水的补给.排泄 径流条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 3,当采用地下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水质 补给量.储存量和允许开采量,对拟建水源地的可靠性进行评价。4,初步查明地下水的水质,土壤盐渍化的类型、程度及其分布特征、5。初步确定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和地下排水模数。6 初步评价土壤改良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治土壤盐渍化,沼泽化的建议,5。11.4,灌区的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测绘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 2。进行地面物探和水文测井工作,3 勘探剖面一般应沿水文地质条件和土壤盐渍化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 勘探点,线的间距应根据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合理确定 4、进行水文地质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