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堤防工程6,16、1.堤防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新建和已建堤防加固工程沿线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2。查明已建堤防加固工程堤身和堤基的历史险情和隐患的类型.规模。危害程度和抢险处理措施及其效果,并分析其成因和危害程度.提出相应处理措施的建议、3、对堤基进行工程地质分段评价。并对堤基抗滑稳定、沉降变形,渗透变形和抗冲能力等工程地质问题作出评价。4,预测新建堤防工程挡水或已建堤防采取垂直防渗措施后 堤基及堤内相关地段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的变化.并提出相应处理措施的建议、5,查明涵闸地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对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评价。对加固、扩建,改建涵闸工程与地质有关的险情隐患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6.查明堤岸防护段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 结合护坡方案评价堤岸的稳定性 6,16.2,堤防工程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2000,新建堤防测绘范围为堤线两侧各500。1000m、已建堤防为堤线两侧各300,1000m,并应包括各类险情分布范围,2、勘探纵剖面沿堤线布置,钻孔间距宜为100。500m 横剖面垂直堤线布置.间距宜为纵剖面上钻孔间距的2,4倍、孔距宜为20,200m,钻孔进入堤基深度宜为堤身高度的1.5 2.0倍,3 应取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及渗透试验,每一工程地质单元各主要土,岩、层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均不应少于12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