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P。土的液化判别P,0,1 土体由固体状态转化为液体状态的作用或过程都可称为土的液化.但若没有导致工程上不能容许的变形时 不认为是破坏,土的液化破坏主要是在静力或动力作用,包括渗流作用,下土中孔隙压力上升、抗剪强度 或剪切刚度、降低并趋于消失所引起的,表现为喷水冒砂,丧失承载能力.发生流动变形。本附录主要给出评价地震时可能发生液化破坏土层的原则和一些判别标准,P.0.2、液化判别分为初判和复判两个阶段.初判主要是应用已有的勘察资料或较简单的测试手段对土层进行初步鉴别、以排除不会发生地震液化的土层,对于初判可能发生地震液化的土层,则再进行复判,对于重要工程、则应做更深入的专门研究,初判的目的在于排除一些不需要再进一步考虑地震液化问题的土,以减少勘察工作量,因此所列判别指标从安全出发。大都选用了临近可能发生液化的上限,P。0。3。本条规定了初判不液化的标准.1,说明第四纪晚更新世Q3或以前的土,一般可判为不液化 主要依据是在邢台。海城,唐山等地震中没有发现Q3及Q3以前地质年代的土层发生过液化的实际资料、3,目前新的地震区划图是以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划分的.7度区对应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和0、15g.8度区对应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20g和0.30g。9度区对应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40g,相应的黏粒含量也按内插的方法分为16 17 18,19 20.五级 原规范规定,粒径大于5mm的颗粒含量的质量百分率小于70 时 若无其他整体判别方法时,可按粒径小于5mm的这部分判定其液化性能、是基于当时的试验条件,判别结果偏于安全 目前大型动三轴试验应用较为普遍。所以对该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合并到该款.4。鉴于水工建筑物正常运用时的地下水位往往不同于地质勘察时的地下水位.而抗震设计需要考虑工程正常运用后的情况,因此特别写明为工程正常运用后的地下水位,7.规定了rd的取值方法。本附录公式中,深度折减系数rd不仅随土层的深度Z的增大而减小 并且在同一个深度变幅内又随Z的增大而减小较多,因此如何选择合适的rd值。涉及土层性质,厚度以及地震特征等多种因素、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表17是原规范对此进行的分析.可以看出、用本附录建议方法计算的不同深度的rd值。上限保证率不小于85、上限误差率不大于14、6.作为初判使用有一定的安全余度,表17、深度折减系数rd取值及其上限保证率和误差率分析。对于深度大于30m的情况 建议仍用rd。0,9,0,01Z、但不小于0,5.P.0、4。1 考虑水利水电工程的特殊性、工程运行时地下水位会发生变化,因此在评价时、应按工程运行后的地下水位来考虑。并采用式 P、0.4.2,进行相应的换算,表P,0,4。1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对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基准值进行了相应的修改、2,表P、0。4、2中采用,液化临界相对密度.Dr,cr 一词.是作为相对密度Dr、的界限值提出来的、以示区别、表P 0.4.2中包括了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0、10g、0,20g,0 40g的液化临界相对密度值、它们都是有宏观实际资料作为依据的、与国家现行标准。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5073中一致、相对密度复判法可适用于饱和无黏性土、包括砂和粒径大于2mm的砂砾、而标准贯入试验主要只适用于砂土和少黏性土地基,因此相对密度复判法可以延伸标准贯入锤击数法所不能判别的范围 在标准贯入试验适用的范围内、可以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作为判别的主要依据 同时相对密度也可用以相互印证.对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和0 30g对应的临界相对密度,可根据表P、0,4.2内插取得。3,饱和少黏性土相对含水量及液性指数的判别可以作为标准贯入试验延伸到少黏性土范围的印证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