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地下水水量评价9、1 一般规定9,1、3,9、1.4,本次修订对地下水资源分类未作改动、仍采用补给量.储存量和允许开采量的分类方法,此分类方法突出了补给量在地下水资源评价中的重要性,地下水水量的评价.最终是提出允许开采量值 并论证其补给保证程度。因为在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 开采可认为是人为排泄 运动过程中.补给是起着主导作用的,径流是补给的运动形式,排泄来源于补给.无补给的排泄,地下水终究会枯竭或滞流,其径流也就不复存在.勘察区地下水水量的评价是多因素综合评价的结果,一般应根据需水量.勘察阶段,开采方案等要求和具体的水文地质条件 考虑地下水补给量的补给和储存量的调节、最终确定出允许开采量.所以、对于储存量不一定每个工程都要计算,只有在补给量不足时,才应计算储存量,并论证其动用后的可恢复性.以发挥其调节作用.虽然储存量愈大。调节能力也愈强.但究竟能动用多少,仍是由补给量的补偿能力决定的,汲取超过年补给量补偿能力的开采量 则按此量建设的水源地不能成为稳定的开采水源。另外 应突出预计开采条件下的补给增量和排泄减量.9.1 5、计算和评价地下水允许开采量的诸多方法,均涉及到计算时间的选择.例如,采用水均衡法时.涉及到均衡期.采用数值模拟进行地下水预报时。涉及到预报期、又如当利用泉或暗河作为供水水源时,规范第9、4 8。9,4。10条规定采用泉衰减方程法.泉流量频率曲线法,暗河流量频率曲线法,地下径流模数法 暗河断面截流法等水文分析方法时,也涉及到计算时间的选择,毋庸置疑,计算和评价地下水允许开采量时,其精度与计算时段的选择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原规范对计算时段如何合理选择未予规定,所以本次修订时、在水量计算的。一般规定。中增补了本条文,并分三款对不同情况下如何选择计算时段作了规定。现具体说明于下,1。采用、多年平均 作为计算时段,目前实际工作中大致有如下三种方法、一是采用平水年 P,50.的丰 平,枯水季作为计算时段、二是采用勘察年份的前几年。如取前5年或7年。三是采用典型年组合、如取丰.P,25。平。P,50 枯,P 75。水三年作为计算时段.如农田供水,实际工作中常应用后两种,2,采用需水保证率年份作为计算时段,这是在不考虑储存量或储存量小,其调节能力有限时而常用的方法。如以岩溶泉作供水水源时,以其流量频率曲线为依据。按需水保证率.P、95.或97。要求直接进行评价。又如仅具有当年调节能力的孔隙潜水水源地。采用需水保证率年份的丰,平.枯水季作为计算时段.3,采用连续枯水年组或设计枯水年组作计算时段 这是目前电力系统在傍河水源地地下水资源评价中常用的方法,此类水源地地下水补给主要有大气降水。上游的地表径流及开采条件下的河水补给量。由于水源地面积小。前两项补给量有限 因此河水补给量往往占允许开采量的70,80.所以合理确定河水补给量是正确评价可采资源的依据,为此 须在地表径流丰水年组与枯水年组多年交替出现的变化规律中.选取对供水最不利的连续枯水年组作为计算时段,具体方法是。设已知河流年径流量的递减系列Q1。Q2.Q3,Qn、其总项数为n,每项在序列中的序号为m.用数学期望公式P,100计算各项的经验频率。然后以各年河流年径流量的经验频率为纵坐标、以年序为横坐标、绘制该经验频率过程线.在P、50.以下过程线所包围的面积最大者为最不利的枯水时段,至于设计枯水年组,则是由连续枯水年频率组合起来的 即是由实测资料系列分析出来的 而不是人为拟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