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违反办案纪律的行为。第二十九条 违反规定。擅自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 或者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条。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造成不良后果的 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三十一条,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请托人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 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第三十二条 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或者代理人。或者为律师或者其他人员介绍案件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第三十三条。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案件 或者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三十四条。依照规定应当调查收集相关证据而故意不予收集.造成不良后果的 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五条.依照规定应当采取鉴定.勘验,证据保全等措施而故意不采取,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六条。依照规定应当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者执行措施而故意不采取,或者依法应当委托有关机构审计.鉴定,评估.拍卖而故意不委托 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三十七条。违反规定采取或者解除财产保全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八条、故意违反规定选定审计.鉴定.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或者串通。指使相关中介机构在审计、鉴定,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给予警告 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情节严重的 给予开除处分。第三十九条,故意违反规定采取强制措施的、给予警告 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十条,故意毁弃、篡改、隐匿.伪造。偷换证据或者其他诉讼材料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十一条,故意向合议庭 审判委员会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四十二条。故意泄露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评议、讨论案件的具体情况或者其他审判执行工作秘密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情节严重的 给予开除处分,第四十三条 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情节严重的 给予开除处分,第四十四条.因徇私而违反规定迫使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撤诉 接受调解、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损害其利益的 给予警告 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十五条,故意违反规定采取执行措施,造成案件当事人.案外人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的 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四十六条,故意违反规定对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暂缓执行 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或者不依法恢复执行 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开除处分,第四十七条.故意违反规定拖延办案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四十八条,故意拖延或者拒不执行合议庭决议。审判委员会决定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决定.命令的 给予警告 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四十九条,私放被羁押人员的 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五十条 违反规定私自办理案件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五十一条,伪造诉讼 执行文书。或者故意违背合议庭决议、审判委员会决定制作诉讼,执行文书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五十二条。违反规定将案卷或者其他诉讼材料借给他人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第五十三条。对外地人民法院依法委托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故意拖延办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第五十四条.有其他违反办案纪律行为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