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二章第一节 物业管理区域,第五条,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遵循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并考虑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以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图用地范围线为准,一个项目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规模过大。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不便于管理的。或者已分割成多个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的.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三、已建成,共用设施设备比较齐全,相对集中的项目、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第六条.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三十日内,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将划分方案报送区房屋主管部门、区房屋主管部门认为符合第五条规定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在有关图纸上予以注记,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经备案的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老旧城区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建成居住区需要实施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 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征求业主意见后.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并报区房屋主管部门备案,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