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渠道及渠系建筑物5,7。1。渠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形地貌和岩溶塌陷区.古河道.移动沙丘,地下采空区及矿产等的分布与规模、对于穿越城镇。工矿区的渠道、应调查和探测地下构筑物、地下管线等,2,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层岩性。重点是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的分布及其对渠道的影响,特殊土勘察要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R的规定、3 初步查明渠道沿线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分布,地下水补排条件,水位。水质.岩土体的渗透性,土壤的盐渍化现状,并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的可能变化进行初步预测。4,初步查明傍山渠道沿线崩塌体 滑坡体 泥石流.洪积扇。残坡积土等的分布、规模及覆盖层厚度,基岩风化带.卸荷带深度、地质构造和主要结构面的组合等,并对边坡稳定性进行初步评价,5。初步查明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初步提出岩土物理力学参数.6.进行渠道工程地质初步分段、对可能发生严重渗漏。浸没 地震液化。岩土膨胀,黄土湿陷。滑塌、冻胀与融沉等工程地质问题作出初步评价 膨胀土的判别应符合本规范附录S的规定。黄土湿陷性及湿陷起始压力的判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T的规定,5,7.2 渠系建筑物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 7 1条的规定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建筑物区水文地质条件 对地基渗漏和渗透稳定条件及基坑开挖过程中发生涌水 涌砂的可能性作出初步评价.2.结合建筑物基础形式,初步查明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3,应对建筑物地基进行工程地质初步评价、5,7、3 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渠道可选用1,10000.1、5000 渠系建筑物可选用1.2000,1,1000 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各比选渠线两侧各500m,1500m.渠系建筑物应包括对建筑物可能有影响的地段,对高边坡及傍山渠段测绘范围应适当扩大 3。宜采用物探方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岩体风化程度、地下水位、古河道,隐伏断层,岩溶洞穴,地下采空区。地下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4 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沿渠道中心线应布置勘探坑.孔、勘探点间距500m.1000m。勘探横剖面间距1000m 2000m 横剖面上的钻孔数不应少于3个,傍山渠道勘探点应适当加密 高边坡地段宜布置勘探平硐、2。渠系建筑物宜布置纵,横勘探剖面,建筑物轴线钻孔间距宜控制在100m,200m之间,剖面上的钻孔数不宜少于3个、3、挖方渠道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5m 10m.填方渠道钻孔深度应能满足稳定分析的要求,渠系建筑物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m 30m 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特殊情况应适当加深。4.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应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并应根据需要进行抽水,压.注,水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对可能存在渗漏,浸没或盐渍化地段、应进行野外注水试验.5.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2。对特殊土应进行专门试验。3.渠道各工程地质单元,段 和渠系建筑物地基主要岩土层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