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施工地质8,3 1.条文中规定了施工地质的8款内容,对建筑物的基坑 工程边坡,地下建筑物的围岩进行地质编录和观测是基础性的工作。随着工程开挖的不断进行。岩土体实际状况逐渐暴露。因此。从开始开挖到施工结束的整个施工期间均要进行地质编录和观测。不断积累资料、通过地质编录和观测检验前期勘察成果。预测不良地质现象,对施工方法和地基加固处理提出建议.为工程验收和运行期研究有关问题提供地质资料 本条第5款为新增内容、施工地质应根据施工揭露的地质情况变化、当需要时.及时提出专门性工程地质勘察建议。进行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勘察时,应充分利用施工地质工作成果 进行工程地质评价.参加工程验收和进行地质预报是施工地质的主要内容,施工地质人员应认真检查地基。围岩、边坡和有关地质问题处理的质量是否达到验收标准 如发现施工方法不当.岩土体急剧变形或有失稳前兆.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 8 3,2、本条对施工地质方法作了原则性规定。将原规范第6。3,2条的内容进行了分解。使规范结构上更趋合理、第1款是本条新增加的规定、地质巡视,编写施工日志和简报是施工地质的一项承上启下的日常性工作,是施工地质工作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由于工程开挖与回填交替进行。施工地质与施工有一定的干扰。因此。要求施工地质工作应及时和准确.所采用的手段要简易和轻便、除采用观察.素描。实测,摄影和录像外,也可采用波速.点荷载强度,回弹值等测试方法鉴定岩体质量.8。3,3.本条为新增内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工作周期较长。资料种类多,数量大.如不及时整理.将不利于后期成果的编制,同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需编制多种技术成果,如块,段,地质小结。阶段性竣工地质报告,安全鉴定工程地质自检报告等.这些技术成果常需要分阶段进行,并为最终竣工地质报告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