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灌区工程5。11 1,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5,7 1条和第5,7。2条的规定、5 11.2.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行渠道纵横剖面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 10000.1、1000 2,渠道勘探以坑,孔为主,间距宜为500m,1000m 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不小于5m或根据需要确定 各建筑物场地应布置钻孔、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m.30m 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3 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5 11,3.灌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地层岩性,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分布情况,2,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及其水文地质特征,地下水的补给 排泄 径流条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3.当采用地下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水质,补给量.储存量和允许开采量 对拟建水源地的可靠性进行评价。4,初步查明地下水的水质,土壤盐渍化的类型。程度及其分布特征,5。初步确定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和地下排水模数,6.初步评价土壤改良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治土壤盐渍化,沼泽化的建议。5,11 4、灌区的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测绘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2,进行地面物探和水文测井工作,3 勘探剖面一般应沿水文地质条件和土壤盐渍化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勘探点。线的间距应根据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合理确定,4 进行水文地质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