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通航建筑物6 11,1,通航建筑物的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引航道 升船机,船闸闸首。闸室.闸墙等的地基 边坡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2。岩基上的通航建筑物应查明软岩、断层、层间剪切带,主要裂隙及其组合与地基。边坡的关系,提出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评价地基,开挖边坡的稳定性,3、土基上的通航建筑物应对地基的沉陷、湿陷,抗滑稳定。渗透变形。地震液化等问题作出评价 6.11 2 通航建筑物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1000、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整个通航建筑物及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3.可采用物探综合测试,孔内电视,孔间穿透等方法进行覆盖层的分层、探测岩溶洞穴、溶蚀裂隙带的分布与规模,测定土层的密度和岩土体的纵波波速。根据需要可采用跨孔法测定横波波速。确定动剪切模量、4.勘探剖面应结合建筑物布置,基岩地基钻孔深度应进入闸底板以下10m 30m或弱风化岩顶面以下5m,10m、覆盖层地基钻孔深度宜结合建筑物规模确定,5.对通航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边坡应布置勘探剖面。钻孔深度可根据需要确定。6、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根据建筑物或工程地质分段进行 每一主要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12组,每一主要岩石 组 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 根据需要可进行土层原位测试,7、建筑物基坑的钻孔应进行抽水试验或压.注.水试验。8,建筑物区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 4,2条第6款的规定 对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不稳定边坡和岩土体应进行变形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