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urban.utility、tunnel.engineeringGB 50838.201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2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38 2015。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 0、2,3.0.6.3,0。9 4。1,4 4。2,2 4 3,4、4 3、5、4 3,6、5。1、7,5 4,1 5,4、7、6.1、1。6,4,2 6。4。6。6,5。5,6.6、1,7。1。1.8,1,3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5月22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请参加GB,50838 2012修订工作的通知,建标标函。2015.36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和同济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报批稿、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规划。总体设计。管线设计、附属设施设计 结构设计.施工及验收和维护管理.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对综合管廊工程的基本规定 2、明确了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城市工程管线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的规划规定.3、增加雨水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4。增加污水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5 增加天然气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6,增加热力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7,增加综合管廊配备检修车的技术规定.8.增加管线设计的技术规定 9.修订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的技术规定、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闭,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 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 邮政编码、20009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 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参编单位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河南省信阳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上海交通大学。中泰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王恒栋,薛伟辰、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丁向京 王建。王家华、王梅、尹力文,朱雪明、乔信起,刘广奇 刘澄波.祁德庆、李冬梅.李跃飞、杨幸运.杨京生。杨剑 肖传德,肖燃 余卫华,汪胜.宋文波、陈玉山、郄燕秋,胡翔,高振峰.席红,陶子明、康明睿。韩新、曾磊.谢映霞 魏乃永、魏保军,主要审查人.束昱,陈云玉,王如华、阎海鹏.王树林。王蔚蔚,朱国庆。刘雨生.杨健,张振鹏、郑琴,屈凯.胡维杰 段洁仪 倪照鹏 黄继军,曾滨,靳俊伟,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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