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urban.utility tunnel engineeringGB,50838 201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2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38.2015.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 3、0,6。3,0,9、4.1.4.4、2,2.4 3 4 4,3 5.4.3,6。5,1、7,5,4.1 5、4。7.6,1.1、6.4,2、6 4、6,6.5 5,6。6 1 7 1.1,8、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2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5月22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请参加GB 50838 2012修订工作的通知,建标标函,2015、36号.的要求 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 有限公司和同济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报批稿。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 基本规定.规划 总体设计、管线设计,附属设施设计.结构设计 施工及验收和维护管理,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对综合管廊工程的基本规定,2 明确了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 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城市工程管线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的规划规定,3,增加雨水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4.增加污水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5。增加天然气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6,增加热力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7,增加综合管廊配备检修车的技术规定.8。增加管线设计的技术规定.9,修订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的技术规定,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闭、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政编码,20009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河南省信阳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上海交通大学.中泰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王恒栋.薛伟辰 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丁向京,王建。王家华、王梅、尹力文.朱雪明,乔信起,刘广奇 刘澄波 祁德庆 李冬梅.李跃飞、杨幸运 杨京生。杨剑,肖传德。肖燃,余卫华,汪胜。宋文波、陈玉山,郄燕秋,胡翔,高振峰。席红 陶子明,康明睿.韩新.曾磊、谢映霞,魏乃永.魏保军.主要审查人。束昱.陈云玉.王如华。阎海鹏。王树林.王蔚蔚,朱国庆、刘雨生,杨健.张振鹏。郑琴、屈凯 胡维杰、段洁仪。倪照鹏。黄继军 曾滨。靳俊伟.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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