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 for。urban。utility、tunnel.engineeringGB。50838.201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2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38,2015 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2,3,0、6,3 0.9.4.1、4.4 2。2,4 3、4,4.3,5。4,3、6。5.1,7 5,4。1.5,4.7.6。1,1 6、4,2、6、4.6 6、5,5 6、6.1,7。1、1,8 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 2012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5月22日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请参加GB 50838。2012修订工作的通知。建标标函 2015.36号 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和同济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报批稿,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规划,总体设计。管线设计。附属设施设计,结构设计,施工及验收和维护管理,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对综合管廊工程的基本规定,2。明确了给水、雨水.污水 再生水,天然气、热力 电力,通信等城市工程管线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的规划规定.3、增加雨水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4,增加污水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5.增加天然气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6 增加热力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7,增加综合管廊配备检修车的技术规定、8,增加管线设计的技术规定,9,修订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的技术规定,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集闭.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 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政编码,20009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 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河南省信阳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上海交通大学。中泰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王恒栋。薛伟辰。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丁向京。王建.王家华、王梅.尹力文,朱雪明,乔信起、刘广奇,刘澄波,祁德庆,李冬梅,李跃飞、杨幸运,杨京生。杨剑、肖传德。肖燃。余卫华。汪胜、宋文波,陈玉山。郄燕秋 胡翔,高振峰,席红 陶子明.康明睿,韩新 曾磊。谢映霞.魏乃永。魏保军,主要审查人,束昱 陈云玉、王如华,阎海鹏,王树林,王蔚蔚、朱国庆、刘雨生,杨健.张振鹏。郑琴。屈凯。胡维杰.段洁仪、倪照鹏,黄继军。曾滨 靳俊伟,檀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