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7、1、一般规定7 1。1、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监测项目的特点,工程监测等级 设计要求、精度要求,场地条件和当地工程经验等综合确定.并应合理易行,7,1、2。变形监测基准点,工作基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准点应布设在施工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区域。且每个监测工程的竖向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3个。水平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4个 2,当基准点距离所监测工程较远致使监测作业不方便时 宜设置工作基点、3。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应在工程施工前埋设.并应埋设在相对稳定土层内、经观测确定稳定后再使用 4 监测期间,基准点应定期复测,当使用工作基点时应与基准点进行联测、5.基准点的埋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第B,0 1条.第B。0。2条的规定.7 1.3.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满足监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 并应稳定 可靠,2 监测仪器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3 元器件应在使用前进行标定.标定记录应齐全 4.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的核查。比对 设备的维护 保养.以及监测元器件的检查.7 1,4,监测传感器应具备下列性能、1.与量测的介质特性相匹配、2 灵敏度高 线性好、重复性好.3、性能稳定可靠、漂移,滞后误差小。4.防水性好,抗干扰能力强 7.1,5、对同一监测项目.现场监测作业宜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和监测路线 2、宜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3。宜固定监测人员.4 宜在基本相同的时段和环境条件下工作、7、1。6、工程周边环境与周围岩土体监测点应在施工之前埋设,工程支护结构监测点应在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埋设 监测点埋设并稳定后,应至少连续独立进行3次观测,并取其稳定值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7、1 7、监测精度应根据监测项目,控制值大小。工程要求、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等综合确定,并应满足对监测对象的受力或变形特征分析的要求、7.1。8,监测过程中,应做好监测点和传感器的保护工作。测斜管。水位观测孔、分层沉降管等管口应砌筑窨井 并加盖保护 爆破振动,应力应变等传感器应防止信号线被损坏.7,1 9,工程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前。应与传统方法进行验证 且监测精度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