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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7,1、一般规定7,1.1,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监测项目的特点 工程监测等级 设计要求、精度要求、场地条件和当地工程经验等综合确定.并应合理易行.7、1。2,变形监测基准点,工作基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准点应布设在施工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区域,且每个监测工程的竖向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3个。水平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4个,2。当基准点距离所监测工程较远致使监测作业不方便时。宜设置工作基点 3,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应在工程施工前埋设,并应埋设在相对稳定土层内,经观测确定稳定后再使用,4 监测期间。基准点应定期复测,当使用工作基点时应与基准点进行联测.5,基准点的埋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第B、0。1条.第B 0.2条的规定,7。1。3,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测仪器 设备和元器件应满足监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并应稳定,可靠 2、监测仪器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3。元器件应在使用前进行标定,标定记录应齐全.4,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的核查。比对、设备的维护 保养 以及监测元器件的检查,7 1,4 监测传感器应具备下列性能,1.与量测的介质特性相匹配,2。灵敏度高,线性好 重复性好、3,性能稳定可靠。漂移。滞后误差小。4,防水性好 抗干扰能力强,7,1,5,对同一监测项目,现场监测作业宜符合下列规定,1.宜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和监测路线。2.宜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 3,宜固定监测人员 4。宜在基本相同的时段和环境条件下工作 7、1 6.工程周边环境与周围岩土体监测点应在施工之前埋设,工程支护结构监测点应在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埋设。监测点埋设并稳定后、应至少连续独立进行3次观测。并取其稳定值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7,1。7、监测精度应根据监测项目,控制值大小,工程要求,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等综合确定.并应满足对监测对象的受力或变形特征分析的要求.7 1。8,监测过程中.应做好监测点和传感器的保护工作,测斜管、水位观测孔,分层沉降管等管口应砌筑窨井,并加盖保护 爆破振动.应力应变等传感器应防止信号线被损坏 7.1 9、工程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前。应与传统方法进行验证、且监测精度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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