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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7,1。一般规定7、1,1,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监测项目的特点 工程监测等级,设计要求.精度要求 场地条件和当地工程经验等综合确定.并应合理易行、7,1,2、变形监测基准点.工作基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准点应布设在施工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区域,且每个监测工程的竖向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3个,水平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4个,2。当基准点距离所监测工程较远致使监测作业不方便时,宜设置工作基点.3.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应在工程施工前埋设 并应埋设在相对稳定土层内,经观测确定稳定后再使用,4。监测期间 基准点应定期复测。当使用工作基点时应与基准点进行联测 5,基准点的埋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第B,0,1条、第B.0 2条的规定,7、1。3,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满足监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并应稳定.可靠.2.监测仪器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3,元器件应在使用前进行标定、标定记录应齐全。4 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的核查,比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监测元器件的检查,7,1、4,监测传感器应具备下列性能、1.与量测的介质特性相匹配、2.灵敏度高、线性好,重复性好 3 性能稳定可靠,漂移.滞后误差小、4,防水性好。抗干扰能力强。7,1 5,对同一监测项目.现场监测作业宜符合下列规定、1,宜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和监测路线、2、宜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 3,宜固定监测人员 4,宜在基本相同的时段和环境条件下工作.7,1、6、工程周边环境与周围岩土体监测点应在施工之前埋设、工程支护结构监测点应在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埋设.监测点埋设并稳定后.应至少连续独立进行3次观测 并取其稳定值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7,1、7、监测精度应根据监测项目、控制值大小,工程要求.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等综合确定.并应满足对监测对象的受力或变形特征分析的要求,7 1 8。监测过程中.应做好监测点和传感器的保护工作。测斜管 水位观测孔、分层沉降管等管口应砌筑窨井,并加盖保护 爆破振动。应力应变等传感器应防止信号线被损坏。7,1,9、工程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前、应与传统方法进行验证。且监测精度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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