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7 1、一般规定7。1 1,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监测项目的特点。工程监测等级.设计要求,精度要求。场地条件和当地工程经验等综合确定,并应合理易行,7 1、2、变形监测基准点,工作基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准点应布设在施工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区域。且每个监测工程的竖向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3个。水平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4个 2。当基准点距离所监测工程较远致使监测作业不方便时,宜设置工作基点。3、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应在工程施工前埋设.并应埋设在相对稳定土层内,经观测确定稳定后再使用,4,监测期间、基准点应定期复测,当使用工作基点时应与基准点进行联测 5 基准点的埋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第B、0。1条,第B.0,2条的规定、7 1,3,监测仪器 设备和元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满足监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并应稳定。可靠。2 监测仪器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3,元器件应在使用前进行标定,标定记录应齐全,4.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的核查,比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监测元器件的检查。7,1。4,监测传感器应具备下列性能。1、与量测的介质特性相匹配。2,灵敏度高。线性好,重复性好、3 性能稳定可靠.漂移、滞后误差小,4。防水性好,抗干扰能力强,7,1 5,对同一监测项目、现场监测作业宜符合下列规定、1 宜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和监测路线,2,宜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3.宜固定监测人员 4,宜在基本相同的时段和环境条件下工作 7,1,6,工程周边环境与周围岩土体监测点应在施工之前埋设.工程支护结构监测点应在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埋设,监测点埋设并稳定后 应至少连续独立进行3次观测,并取其稳定值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7,1,7,监测精度应根据监测项目.控制值大小 工程要求.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等综合确定,并应满足对监测对象的受力或变形特征分析的要求,7.1,8 监测过程中,应做好监测点和传感器的保护工作,测斜管。水位观测孔.分层沉降管等管口应砌筑窨井,并加盖保护,爆破振动、应力应变等传感器应防止信号线被损坏,7。1。9.工程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前。应与传统方法进行验证,且监测精度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