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水文地质11,1,一般规定11,1。1.核电厂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各勘察阶段要求进行水位观测以及注水,抽水、压水等水文地质试验工作。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11.1 2,初可研阶段水文地质调查.应根据厂址所在的水文地质环境确定调查范围 可从厂址区外延到厂址附近周边、宜与工程地质测绘范围相同。调查方法应以搜集资料为主.辅以现场调查。应结合工程地质测绘和工程地质钻孔,初步了解厂址所在水文地质单元地下水水位。补给.径流,排泄特征。地下水类型及富水性,以及地下水开采状况。初步评价厂址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基本特征和水文地质条件,应调查厂址附近范围地下水的使用现状和规划利用情况 11,1,3.可行性研究阶段水文地质调查应包括厂址区和厂址附近范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厂址区水文地质调查范围和比例尺宜与厂址区工程地质测绘一致,厂址附近范围水文地质调查应涵盖以厂址为中心半径5km范围 比例尺宜采用1、25000 2、应搜集厂址区及厂址附近范围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水文,气象资料。3、厂址区应布置不少于2条通过核岛的实测水文地质剖面,厂址附近范围应布置1条通过厂址区的水文地质剖面。4、应查明厂址及厂址附近范围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埋藏条件,分布规律,地下水类型。流速,流向,地下水水位及变化幅度,地表水及地下水水化学特征,5 应查明厂址及厂址附近范围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地下水排至地表水体的主要排泄点 地表水与地下水水力联系,6。应查明厂址及与厂址有关联的水文地质单元基本特征,场地地质条件对地下水赋存和渗流状态的影响。提供水文地质参数。7。应进一步调查厂址附近范围地下水利用现状及规划资料,8 应评价核电厂建设对地下水的可能影响。11,1,4,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有关规定.评价水文地质条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