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基础埋置深度4。7、1。基础埋置深度应按下列条件确定、1,厂房的功能和工艺要求.有无地下室、地下设施和设备基础,2.基础形式和构造、3,相邻建筑物基础类型和埋置深度、4 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载大小和性质,5,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6.地基土冻胀和融陷的影响。7 厂区腐蚀性介质的性质和环境条件,4.7,2、厂房基础的埋置深度应结合上部结构布置和工程地质条件.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满足地基稳定性,地基承载力和变形条件下宜浅埋,除岩石地基外 基础埋置深度不宜小于0,5m 2 基础宜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上、当必须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使地基土在施工时不受扰动的措施。3。当基础埋置在易风化的岩层上时,应要求施工在基坑开挖后立即铺筑垫层。4,有腐蚀性环境厂房的基础埋置深度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的有关规定。4,7,3。高度超过24m的多层厂房,基础的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天然地基或复合地基时。基础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厂房总高度的1、15,2、采用桩基础时,桩基承台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厂房总高度的1、18.4.7,4 在既有建筑物邻近新建厂房时、新建厂房基础的设计应计入对既有建筑物基础的影响。应包括地基承载力和地基变形等 新建厂房基础的埋置深度不宜大于相邻既有建筑物基础的埋置深度,并应复核对既有建筑物基础的影响 当新建筑物基础埋置深度需要大于相邻既有建筑物基础的深度时 新旧相邻基础间应保持一定净距。其净距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既有建筑物基础类型,形式。和荷载大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