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多层钢结构厂房9,1,一般规定9,1,1。本章适用于下列结构体系,1,框架结构 2、框排架结构,包括侧向框排架结构和竖向框排架结构,3。框架,支撑结构.应包括框架、中心支撑结构和框架 偏心支撑结构。9 1、2。钢结构厂房适用的最大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框架结构和框架。支撑结构厂房适用的最大高度.抗震设计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的有关规定 非抗震设计时,可按抗震设防烈度6度的规定采用。2,框排架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应按框排架结构中多层部分的结构类型,根据本条规定的最大适用高度采用 竖向框排架结构厂房的高度.应按上部排架柱顶面标高计算 3 楼层上设置有贮仓 槽罐以及大型重设备的厂房、最大适用高度宜降低、4.当设备穿越多层楼层。使楼层楼面板大开洞口,楼层的平面内刚度严重削弱时,厂房的最大适用高度宜降低、5,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的结构 适用的最大高度宜降低。6,高度超过规定适用的最大高度时.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并应采取加强措施.9。1 3、抗震设计时。多层钢结构厂房结构应根据设防类别,烈度.厂房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丙类厂房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9.1,3的规定确定.当厂房高度接近或等于表9,1,3中的高度分界时,应结合厂房结构的不规则程度 楼层设备重量和布置情况、以及场地。地基条件等确定结构抗震等级,表9。1,3 钢结构多层厂房结构抗震等级9,1 4,厂房柱脚应能保证传递柱的承载力 宜采用埋入式。插入式或外包式。并应符合本规范第7.3节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