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改建与扩建工程结构设计原则A,0,1,改建和扩建工程、应包括延长既有厂房使用年限,改变用途。以及扩建或加固等。A,0。2 改建和扩建工程结构设计前。应对既有厂房结构进行调查研究和可靠性鉴定.抗震设防区工程尚应进行建筑抗震鉴定、A.0、3。对既有厂房结构的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 查阅设计文件和相关原始资料、应包括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结构计算书。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以及加固 改造图纸和相关资料,2。查阅施工文件.应包括竣工图.施工验收记录以及施工过程的隐蔽工程记录和事故处理资料等。3.调查厂房使用历史情况、应包括施工。维修,加固.变更用途,变更使用条件和受灾害情况。以及相关厂房使用的检测记录等.4,现场调查 应调查既有厂房的现状、实际使用条件。内外环境和存在问题等、以及厂房现状与本条第1款和第2款所查阅的资料是否相符合.A。0。4,厂房结构可靠性鉴定和建筑抗震鉴定的程序及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和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等的有关规定 A 0。5,建造在有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场地的工程.以及抗震设防区建造在抗震不利或危险地段的工程.应根据场地条件进行改建或扩建设计,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 2节的规定、A,0,6.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工程的后续使用年限、后续使用年限应根据厂房的使用历史、当前结构状况,改建和扩建工程建设计划.结合实际需要和可能,与建设单位共同商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经可靠性鉴定可继续使用的既有厂房结构。其后续使用年限不应少于30年,2。20世纪80年代建造的厂房.宜采用40年或更长,20世纪90年代建造的厂房.不宜少于40年,条件许可时可采用50年、3、2001年后建造的厂房.其后续使用年限宜采用50年.A.0。7,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时.应根据调查资料.可靠性鉴定和抗震鉴定资料以及建设单位的工程改建和扩建计划、对既有厂房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 耐久性和抗灾害能力进行评定 应根据评定结果.使用要求和目标使用年限、结合施工技术条件和施工方法.综合进行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改建和扩建设计方案。应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工期短.少影响生产和施工方便.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既有承重结构和构件应进行计算分析和验算,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加固或补强,构件的加固和补强方案应保证新增构件与既有结构构件的连接可靠.应形成整体共同工作,2、应避免不必要的拆除或更换.3,应避免对未加固部分的结构,构件和地基基础造成不利的影响,4、应采取确保邻近建筑物不受损害的技术措施。5。对加固过程中可能出现倾斜.失稳、过大变形或坍塌的结构或构件,应在加固设计文件中说明并提出相应的临时性安全措施。6,改建和扩建的厂房,在生产的过程中存在有高温、高湿。低温和腐蚀环境时。应提出保证结构安全的防范措施 A 0,8、对于在既有厂房结构上加层或改变结构体系的工程.新增加的结构和构件宜选择轻质高强的材料和轻型钢结构体系,A,0 9.既有结构的加固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和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等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