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 防火防爆14 2.1、防火防爆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厂区总平面布置应保证消防通道通畅,消防水管网的合理布置和消防用水的水量、车间内外消火栓的设置、给水设施和固定灭火装置等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2 在易燃易爆的罐区。车间.作业区和储存库。应设置专用的灭火设施及室内外消火栓 3,原材料和生产成品应存放在堆场或仓库内,原料,成品仓库或堆场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当烟囱高度超过30m时,间距应按烟囱高度计算 4、危险品库的安全防护距离及房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5.封闭的油泵房内应设置机械排风,6,造纸机的密闭气罩内宜设喷淋灭火装置,14 2.2,当多台造纸机布置在同一联合产房中或因气候原因全部生产设备需布置在同一联合厂房中以及制浆生产中木片堆场单垛超过20000m3时.设计中应加强监控,火灾报警,喷淋及经过认证的特种消防设施等措施,14。2,3,火灾报警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制浆造纸厂应在浆板仓库、成品仓库.车间上料区和完成工段区域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2。自备热电站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区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的有关规定、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建筑面积小于1000m2的丙类库房宜设置区域报警系统.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丙类库房宜设置集中报警系统,大型制浆造纸厂宜设置消防控制中心。将各个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信号送到消防控制中心,集中显示火灾报警部位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