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4 控制。报警和保护10.4,1,煤矿瓦斯发电工程控制、报警和保护系统的设计.应以安全,可靠 实用为原则,应能满足正常运行时发电站启动.停止,安全运行、经济运行的控制要求、并应能满足在事故及异常工况时联锁保护,紧急停机,事故处理的控制要求,10、4、2,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源接口自动切断阀和瓦斯抽采站放散管自动切断阀门,应设联锁控制。2.瓦斯预处理系统压力应设自动调节、3。瓦斯发电机组应设冷却液温度自动控制.4.瓦斯发电机组应设负荷和功率因数调节、5,瓦斯发电机房、发电机集装箱.的通风机宜采用变频控制、并应满足发动机正常运行对风压,风量和环境温度的要求。通风机的控制、还应根据厂房瓦斯泄漏状况、爆炸危险区域连续通风要求等条件综合确定。6。其他满足设备安全运行应具有的控制功能.10,4。3,发电机组的保护和联锁停机.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煤矿瓦斯往复式内燃机发电站安全要求、AQ,1077的有关规定.10、4。4 在煤矿瓦斯发电工程值班室 应在下列情况下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1 工艺系统主要运行参数偏离正常范围、2。电站内瓦斯泄漏。3、瓦斯发电机房。集装箱.通风系统故障,4、控制电源或气源故障,5,主要电气设备故障、保护动作信号 6 火灾。7、其他主要辅助设备故障。10、4.5,瓦斯发电工程应具有下列保护功能 1、气源接口处浓度 压力保护 2.储气罐压力.高度保护,3。加压机入口负压保护及出口压力高保护,4、其他主,辅设备要求的相关保护。10 4.6、当瓦斯泄漏体积浓度达到0.5,时,应进行报警并联锁启动相应的通风机 当瓦斯泄漏体积浓度达到1 时、应自动切断瓦斯泄漏检测超限范围内的瓦斯气源.并应自动切断瓦斯泄漏检测超限范围内的所有非本安电气设备电源,10,4,7 随主。辅机成套提供的控制设备等、应能满足主、辅设备运行要求及集中监控系统的功能与接口的要求、当发电机组采用主控单元进行分组控制时,每套主控单元控制不宜超过4台发电机组.当每套主控单元控制超过4台发电机组时。主控单元的核心部分,电源,CPU模块。通信模块等 应采用冗余配置。10.4。8,就地控制设备宜采用通信方式与集中监控系统连接。工艺系统间的重要闭锁信号还应采用硬接线连接 10,4.9 在集中控制室内 应能对气体输送系统。瓦斯预处理装置。瓦斯发电机组.余热利用系统实现紧急远方停机、紧急停机信号应采用硬接线 10 4.10、煤矿瓦斯发电工程的联络线。发电机,备用电源等的计量信号、重要电气设备的状态信号 继电保护动作信号、宜接入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