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1.0。1、本条规定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强调在煤矿瓦斯发电工程设计中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满足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要求 1,0 2、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瓦斯发电方式主要有往复式内燃机发电 燃气轮机发电和燃气 蒸汽联合循环发电 对于燃气轮机发电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工程。一方面要求瓦斯浓度和压力较高、与之相比往复式内燃机发电工程的爆炸危险性更大、安全要求更高.另一方面目前已有燃气 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工程方面的设计规范,因此本规范不包括燃气轮机发电和燃气 蒸汽联合循环发电 目前投运的煤矿瓦斯发电工程基本都是采用往复式内燃机发电机组、因此本条规定本规范的适应范围是往复式内燃机发电工程、由于煤矿瓦斯抽采方法的不同,可供使用的瓦斯浓度不同,现行行业标准 煤矿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系统设计规范 AQ,1076 2009中规定,甲烷,CH4.体积浓度大于或等于3、且小于30、的煤矿瓦斯为低浓度瓦斯、但由于目前瓦斯发电机组要求进气浓度在7 及以上才能发电、因此本规范规定适用的甲烷浓度为7、及以上、1。0,3.本条要求煤矿瓦斯发电工程设计时应与煤矿设计互相适应,在公用设施、预留场地。气源接口。发展衔接等方面与煤矿统一考虑、1、0 4,本条规定了本规范与其他规范的关系,煤矿瓦斯发电工程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法规,政策和项目所在地地方标准的规定。当瓦斯发电工程有余热利用时、余热锅炉及汽轮发电机组等相应系统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等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