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颜色和标识。一般规定5,3,1 医用气体管道。终端组件,软管组件。压力指示仪表等附件,均应有耐久,清晰,易识别的标识,5.3.2,医用气体管道及附件标识的方法应为金属标记。模版印刷,盖印或黏着性标志,5 3,3,医用气体管道及附件的颜色和标识代号应符合表5 3。3的规定。注。表中规定为两种颜色时、系在标识范围内以中部为分隔左右分布,5,3,4。任何采用颜色标识的圈套 色带圈或夹箍、颜色均应覆盖到其全周长,颜色和标识的设置规定5.3,5,医用气体管道标识应至少包含气体的中文名称或代号.气体的颜色标记、指示气流方向的箭头,压缩医用气体管道的运行压力不符合本规范表3。0。2和表3,0。3的规定时,管道上的标识还应包含气体的运行压力.5,3、6。医用气体管道标识长度不应小于40mm.标识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标识应沿管道的纵向轴以间距不超过10m的间隔连续设置,2、任一房间内的管道应至少设置一个标识.管道穿越的隔墙或隔断的两侧均应有标识,立管穿越的每一层应至少设置一个标识.5 3,7,医用气体管道外表面除本规范规定的标识外。不应有其他涂覆层 5,3 8 医用气体的输入,输出口处标识。应包含气体代号 压力及气流方向的箭头,5。3,9、阀门的标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有气体的中文名称或代号.阀门所服务的区域或房间的名称。压缩医用气体管道的运行压力不符合本规范表3、0.2和表3。0、3的规定时。阀门上的标识还应包含气体运行压力 2,应有明确的当前开、闭状态指示以及开关旋向指示,3,应标明注意事项及警示语 5,3.10。医用气体终端组件及气体插头的外表面、应按表5,3,3的规定设置耐久和清晰的颜色及中文名称或代号.终端组件上无中文名称或代号时。应在其安装位置附近另行设置中文名称或代号,5,3,11,除医疗器械内的软管组件外、其他低压软管组件的标识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有管接头、套管和夹箍上应至少标识气体的中文名称或代号,2。软管的两端应贴有带颜色标记的条带.使用色带条时 色带应设置在靠近软管的连接处。且色带宽度不应小于25mm,3。软管的端口应盖有带颜色标记的封闭端盖.5 3、12,医用气体报警装置应有明确的监测内容及监测区域的中文标识 5。3、13。医用气体计量表应有明确的计量区域的中文标识 5,3.14。医用气体终端组件外部有遮盖物时。应设置明确的文字指示标识、5,3。15,医用气体标识的中文字高不应小于3,5mm.英文字高不应小于2。5mm,其中管道上的标识文字高度不应小于6mm,5。3,16.埋地医用气体管道上方0 3m处宜设置开挖警示色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