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消防设施12。1。消防站12 1。1,天然气液化工厂消防站应结合区域规划、工厂火灾危险性、液化天然气储存容量 固定消防设施设置情况及邻近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确定.并宜利用邻近社会专职消防力量,12,1、2、对于液化天然气储存总容量大于30000m3.且邻近消防协作单位的消防车辆在接到火灾报警后30min内无法到达的天然气液化工厂,宜设置企业专职消防站。12,1 3、消防站内消防车辆的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泡沫原液储罐容量不小于3000L的泡沫消防车不应少于1台.2.干粉充装量不小于3000kg的干粉消防车不应少于1台,3。重型水罐消防车不应少于1台.12.1.4.对于液化天然气储存总容量大于1000m3小于或等于30000m3,且邻近消防协作单位的消防车辆在接到火灾报警后30min内无法到达的天然气液化工厂,可不设置企业专职消防站 但应按下列要求配备消防车辆,1 泡沫原液储罐容量不小于3000L的泡沫消防车不应少于1台.2,干粉充装量不小于3000kg的干粉消防车不应少于1台 12,1,5.消防站应位于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与罐区内甲类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0m。与工艺装置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0m。12.1。6,消防站的站内道路应与工厂内的消防主干道连接.12,1,7。对消防站的其他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