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厂区大门及道路5.3.1,厂区出入口的位置及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厂的人流 物流出入口应分开设置 2。工厂的主要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3,工厂宜设置人员紧急逃生出口.紧急逃生出口宜与主要出入口位于不同方位.4,液化天然气装卸区的出入口宜单独设置.5 3.2、厂区道路布置应方便人流、物流进出 满足施工、运行,抢修,安全。消防的要求.5、3.3、厂区道路的布置应与厂区内功能分区和装置界区分区相结合、主次道路应布局合理,5、3.4。厂区消防车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艺装置区,液化天然气罐组,液化天然气装卸区,液化天然气灌装站.危险品仓库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当受地形等条件限制时.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回车场的面积应按当地所配消防车辆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18m。18m、2,液化天然气罐组内任一储罐中心与最近的消防车道的距离不应大于80m。罐组防火堤的外堤脚线与消防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工艺装置与周围消防车道的距离不应小于5m,装置内任一设备距最近的消防车道的距离不应大于120m,4,消防车道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消防车道的内缘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纵向坡度不宜大于8,消防车道净宽度不应小于6m,5,消防车道应结合厂区主干道和厂外交通干线布置,5,3,5、当厂内道路路面高出附近地面2。5m以上。且在距道路边缘15m范围内有工艺装置或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储罐及地面管道时,应在该段道路的边缘设护墩。矮墙等防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