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对违反本法的.主管机关可视情节,给予下列一种或几种处罚,一,警告。二.扣留或吊销职务证书。三.罚款。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主管机关给予的罚款,吊销职务证书处罚不服的 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 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 由主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四十六条 因海上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 可以由主管机关调解处理.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涉外案件的当事人.还可以根据书面协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第四十七条 对违反本法构成犯罪的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