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十三条、地级以上市,县 区、县级市。应当整合信访工作资源 构建联合接访。依法分流,直接调处。多方联动,全程督查的信访工作平台,方便信访人表达诉求。提高信访工作效率,第十四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信访接待场所和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下列事项、一.网上信访平台,信访电子信箱 手机短信信访号码、信访工作机构的通讯地址 预约和咨询电话.接待场所、来访接待时间 二,本单位信访事项受理范围.三,有关信访的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四。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方式。五,应当告知信访人的其他事项.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信访绿色邮政制度,为信访人以书信形式信访提供免费邮寄服务。邮资由信访工作机构统一结算、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到基层了解民情、倾听民声,就信访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直接听取信访人的意见和建议 及时研究 分析、处理反映比较集中的信访事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可以采取约访 专题接访,下基层接访的方式,当面听取信访人的陈述并协调解决相关信访问题。第十七条 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向信访人提供信访咨询服务,宣传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引导信访人依照法定程序和渠道信访。国家机关可以根据信访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士和社会志愿者参与信访工作,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心理咨询疏导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第十八条,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完善信访信息共享机制、方便国家机关和信访人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