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网络信访、第十九条、国家机关应当畅通网络信访渠道 加强宣传和引导 鼓励信访人通过网络信访渠道提出信访事项并提供相应的帮助,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统一的网上信访平台,对信访事项进行登记、受理,分类、转交。转送,督办.反馈和公开 实现与上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下级人民政府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之间信访信息的互联互通,方便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和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应当拓宽网上信访渠道。将通过网上信访大厅 信访电子信箱、短信、电话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纳入统一的网上信访平台予以受理和督办 国家机关应当加强网络信访平台的信息安全管理.不得泄露信访人隐私等信息、第二十一条,国家机关应当加强网上信访信息告知、保障信访人的知情权,国家机关通过网上信访平台受理信访事项的,应当通过网络等方式即时确认收到信访事项.并在法定期限内反馈受理,办理情况和告知信访人查询信访事项的编号 方式。经办人员等信息 国家机关应当将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结果在网上信访平台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第二十二条 国家机关应当完善网上信访办理制度,优化网上信访办理流程。提高信访事项办理效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第二十三条。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网上沟通互动制度,通过网络方式听取信访人的陈述并进行跟踪回访、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 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网上视频接访.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网上督查,督办和评价制度、通过网上信访平台收集,汇总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受理和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