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数据处理5 3。1、POS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POS数据处理应包括GNSS差分计算和POS联合平差计算 2,GNSS计算应采用最近地面基准站的数据 并应使用其他基准站的数据进行检核,3、POS联合平差精度应符合表5,3,1的规定,表5 3,1 POS联合平差精度,4、各激光测量点的三维坐标应以POS联合平差结果为依据进行计算。5。3.2,点云与地面检查点之间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本规范第5 1。5条的规定 5。3,3,相邻航线或分区接边处的点云数据较差不应大于表5.3 3的规定、表5.3、3。接边处点云数据较差 m 5 3,4 点云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1 点云分类应按从整体到局部、从一般到特殊的原则进行 分类应保留重要的地形特征信息,2、点云分类宜采用自动分类与手动分类相结合的方法,并宜利用多种数据源进行辅助分类.3.建筑物,植被等非地面数据应与地面数据分离、4、点云分类结果应分别存储,5,3、5、数字成果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数字成果制作前应经过点云分类,2、数字高程模型或等高线应由地面数据生成、3,数字正射影像图应由经正射纠正后的数字影像生成,4.影像地形图应由等高线与正射影像叠加生成 5。数字线划图应由等高线和正射影像判测的地物及点云分类获取的地物生成.6,专题图可利用非地面点云制作.5,3,6.数字高程模型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数字高程模型高程中误差应符合本规范第5 1、5条的规定。2,数字高程模型的建构宜采用不规则三角网法 也可采用规则格网法或二者组合使用.3,数字高程模型按格网法采样的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4、8,3条的规定,4、相邻分幅或分区数字高程模型数据的重叠范围不应小于图上20mm。5.3。7 数字正射影像图的制作可按本规范第4,9节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