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塑性及弯矩调幅设计10,1,一般规定10.1,1.本章规定宜用于不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下列结构或构件 1。超静定梁.2,由实腹式构件组成的单层框架结构,3,2层.6层框架结构其层侧移不大于容许侧移的50、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框架,支撑,剪力墙、核心筒等。结构中的框架部分,1,结构下部1 3楼层的框架部分承担的水平力不大于该层总水平力的20,2.支撑,剪力墙、系统能够承担所有水平力 10,1.2.塑性及弯矩调幅设计时,容许形成塑性铰的构件应为单向弯曲的构件、10 1.3,结构或构件采用塑性或弯矩调幅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采用荷载的标准值。并应按弹性理论进行计算 2 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采用荷载的设计值。用简单塑性理论进行内力分析 3,柱端弯矩及水平荷载产生的弯矩不得进行调幅 10.1、4。采用塑性设计的结构及进行弯矩调幅的构件,钢材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3,6条的规定 10、1.5.采用塑性及弯矩调幅设计的结构构件、其截面板件宽厚比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形成塑性铰并发生塑性转动的截面。其截面板件宽厚比等级应采用S1级.2 最后形成塑性铰的截面.其截面板件宽厚比等级不应低于S2级截面要求 3、其他截面板件宽厚比等级不应低于S3级截面要求,10,1 6。构成抗侧力支撑系统的梁.柱构件。不得进行弯矩调幅设计 10.1。7。采用塑性设计、或采用弯矩调幅设计且结构为有侧移失稳时.框架柱的计算长度系数应乘以1,1的放大系数.